2025年能否在离婚协议中约定探视权?
能否在离婚协议中约定探视权?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不会因为父母离婚而终止。即使夫妻双方解除了婚姻关系,他们对于未成年子女仍然负有抚养和教育的责任在进行离婚手续的过程中,双方需要就子女的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这其中包括了不直接负责抚养的一方拥有探望子女的权利以及具体的执行方式等细节。如果双方能够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这些问题,那么可以在离婚协议书中详细记录下来;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则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作出相应的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协议无过错方能否多分财产?
在处理离婚案件时,财产分割遵循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对于无过错方是否能够获得更多的财产份额,现行法律确实提供了相应的规定和保护措施。具体而言,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存在重大过错行为,比如重婚、与他人同居或实施家庭暴力等情形,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将这些因素纳入考量范围,并据此对无过错方给予适当倾斜,在财产分配上做出有利于其的安排。这样做不仅体现了法律对维护婚姻忠诚度的支持态度,也反映了对个人合法权益的重视与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
在离婚过程中,父母双方完全可以在遵循法律规定的基础上,自行商定关于孩子探视的具体事宜,并将其作为离婚协议的一部分加以确认。这不仅有利于维护未成年人的最大利益,也有助于减少日后可能出现的家庭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