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前购房,归属如何判定
离婚前购房,归属如何判定?
1.资金来源:如果购房款完全来源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或继承、赠与所得的单独财产,则这部分财产可能被视为个人财产。反之,若主要利用婚后共同收入购买,房产则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2.贡献度考量:即便购房款来源于一方,但另一方如有贷款偿还、装修投入、家务劳动等非物质贡献,也应在房产分割时予以考虑,体现公平原则。
3.特殊协议:夫妻双方若有婚前协议或购房时的书面约定,明确房产归属或分割方式,应优先遵循这些协议或约定。
4.子女利益保护:在处理房产归属时,还需考虑未成年子女的最佳利益,确保其居住和成长环境的稳定性。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明确规定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为共同财产;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进一步细化了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与分割原则,强调了对家庭贡献、子女权益的考量。
婚内一方擅自卖房有效?
婚姻期间所获得的财产,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有合法的婚前协议或其他特殊情况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应当基于双方的共同意愿。这意味着,婚内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出售共有房产的行为,通常被视为侵犯了另一方的财产权益,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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