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公司突然辞退,如何获得应有的补偿?
一、被公司无理由辞退怎么赔偿
若无故解除劳动关系,企业须承担双倍赔偿责任。
通常情况下,赔偿额度依照员工每一年度的工作时间计算,即每满一年则补偿一个月的实际薪资;若未满一年但已超过半年,则视为一年,补偿一个月的薪资;若不足半年,则补偿半个月的薪资。
在此基础之上,双倍赔偿责任将乘以二。
预告性解雇是指企业在决定与员工终止劳动合同时,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提前30日向员工发出书面通知或支付替代通知金的方式来完成这一过程。
具体而言,存在如下几种情况:
1.劳动者因病或非因公负伤,在医疗期结束之后,无法继续从事原有的工作岗位,亦无法适应公司重新安排的其他工作;
2.劳动者在工作中表现不佳,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然无法胜任现有工作。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 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二、合同未到期被辞退怎么赔偿
若合约尚未到期便遭企业辞退,且此举违法,那么用工单位必须承担赔偿责任,具体表现为需向员工支付双倍于经济补偿金的赔偿款。
而经济补偿金的计价方式如下所述:根据该员工在本公司服务的年限,每满一年时向其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额度的补偿费用。
不过,对于那些在公司工作满六个月却不足一年的员工来说,我们将按照一年来计算他们的服务期;至于那些工作时间还不到六个月的员工,我们会向他们支付半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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