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婚离婚后能要到宅基地使用权吗
一、二婚离婚后能要到宅基地使用权吗
二婚离婚后到底能不能要到宅基地使用权,这可得看具体的情况。
要是这宅基地使用权是在二婚那段婚姻还存续着的时候给弄到手的,一般来讲,就应该把它当作夫妻共同的财产,到离婚的时候,就可以去主张自己应得的那份份额。
不过,如果这宅基地使用权是在婚前,由其中一方就已经拿到手了,并且也没有去做那些相关的变更登记之类的事情,通常这样的话就属于婚前的个人财产,那在离婚的时候,另一方可就没权利去主张。
另外,咱们还得好好考虑考虑当地的宅基地政策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这可不是一件能简单说行或者不行的事儿,得把具体的事实都弄清楚,再按照法律规定去综合地判断一下,这样才能确定到底能不能要到宅基地使用权。
总之,每一种情况都有它自己的特点,得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
二、二婚离婚后宅基地补偿款能争取吗
这取决于具体情况。首先要明确宅基地的性质,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通常宅基地使用证登记的是本集体成员。
若补偿款是基于宅基地上房屋的拆迁补偿,且二婚期间对该房屋有共同出资修建、翻建等情形,那么基于共同财产部分所对应的补偿款,是可以争取分割的。比如,双方共同出资对旧房进行了翻新,翻新部分所产生的增值对应的补偿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有权要求分割。
若补偿款纯粹是基于宅基地使用权,且二婚一方并非该宅基地所属集体成员,一般难以争取。因为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很强的人身属性,仅限本集体成员享有。不过,具体还需结合当地拆迁补偿政策、实际居住情况等综合判断,如有需要可收集证据通过协商或诉讼解决。
三、二婚离婚后宅基地房屋如何进行分割
宅基地房屋分割需区分不同情况。首先,要明确宅基地的申请情况。若宅基地是一方在婚前申请并建造房屋,且婚后未进行扩建、翻建等重大变动,一般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归该方所有。
若婚后夫妻双方对宅基地房屋有共同出资建设、翻建、扩建等行为,则该部分增值及扩建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一致的按协商结果处理。协商不成的,法院会根据房屋的实际使用情况、双方对房屋的贡献大小等因素进行判决。
若宅基地是以家庭为单位申请,涉及其他家庭成员权益的,离婚时仅处理夫妻双方应得份额,需先进行分家析产确定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再对该部分进行分割。
当探讨二婚离婚后能否要到宅基地使用权时,事情远不止于此。二婚离婚涉及宅基地使用权分配后,还可能面临诸多后续问题,比如宅基地上房屋的处置问题,若房屋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出资修建,离婚后房屋产权该如何界定。另外,宅基地后续若遇拆迁等情况,相应权益又该如何分配。这些与二婚离婚后宅基地使用权紧密相关的问题往往错综复杂。要是你在二婚离婚涉及宅基地使用权方面,以及相关后续问题上存在疑问,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