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房产属于谁
一、夫妻离婚房产属于谁
婚姻解除时,婚前全款购房且完成登记为一方私产。婚后购房一般为夫妻共有,除非另有协议。一方父母为子女购房登记在子女名下视为赠予。夫妻共同出资购房,离婚时按出资比例或协商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夫妻离婚债务如何进行承担
夫妻离婚时债务承担主要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若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双方共同承担,用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如果是一方的个人债务,由该方个人承担,用其个人财产清偿。判断是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一般看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或者是否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
例如,为家庭生活购买大件物品所负债务通常为共同债务;而一方因赌博所负债务则为个人债务。在离婚诉讼中,当事人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债务的性质,以便合理确定债务的承担方。
三、夫妻离婚财产分配方式有哪些
夫妻离婚财产分配方式主要有两种:协议分配和法定分配。
协议分配:夫妻双方可通过协商达成一致,约定财产的归属和分配比例。只要该协议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就具有法律效力。
法定分配:在双方无法达成协议时,依法律规定进行分配。一般情况下,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均等分割。但对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归其个人所有。此外,如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如重婚、虐待等,无过错方可请求多分财产。同时,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债务,也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为共同债务,进而确定分担方式。总之,离婚财产分配需综合考虑多种因素,以公平合理为原则。
夫妻离婚时房产的归属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如果房产是一方婚前全款购买并登记在其名下,通常属于这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是婚后购买,无论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房产,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如果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离婚时按出资比例或双方协商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