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在上班期间猝死怎么办-
教师在上班期间猝死怎么办?
教师在上班期间猝死是一种非常不幸的情况,需要尽快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进行急救:首先,应该立即对教师进行急救,包括心肺复苏等,以尽可能地挽救其生命。同时,及时拨打急救电话,请求专业医疗人员前来救援。
2、通知家属和学校领导:在教师猝死的情况下,应该及时通知其家属和学校领导,告知情况并请求协助处理后续事宜。
3、进行工伤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如果教师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可以认定为工伤。因此,学校应该协助家属进行工伤认定,以便获得相应的工伤保险赔偿。
4、提供法律援助:如果家属对于教师的死亡存在疑问或者需要进行法律维权,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并采取相应的法律行动。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上班期间猝死的赔偿标准有哪些?
上班期间猝死通常被视为工伤,其赔偿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丧葬补助金:这一部分的赔偿金额通常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这一部分的赔偿金额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给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具体的比例是,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而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但是,请注意,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这一部分的赔偿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以上是关于“教师在上班期间猝死怎么办?”的内容,网法务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希望对你有所帮助。要是您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网的在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