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都有哪些优先顺序
一、遗嘱都有哪些优先顺序
1.我国对于存在多份遗嘱的效力顺序有明确规定,遗赠扶养协议效力优先,与之抵触的遗嘱抵触部分无效。遗嘱本身不再按形式区分效力层级,以最后所立遗嘱为准,此举尊重遗嘱人最终意愿。
2.为确保遗嘱能按自身意愿执行,建议在立遗嘱时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的形式和实质要件。比如确保自己具备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同时,在有新的意愿时及时订立新的遗嘱,并妥善保管相关遗嘱文件,避免遗嘱丢失或损坏影响效力。还可考虑对遗嘱进行见证或公证,增强遗嘱的证明力。
二、不同形式遗嘱的优先顺序有法律规定吗
有法律规定。《民法典》取消了公证遗嘱效力优先的规定。当存在多份不同形式且内容相抵触的遗嘱时,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我国遗嘱形式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不论哪种遗嘱形式,只要符合法定要件,均具有法律效力。比如自书遗嘱要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等。所以在存在多份遗嘱时,关键看订立时间,遵循“后法优于前法”原则确定遗嘱效力。
三、多份遗嘱存在时法律上谁优先
根据《民法典》规定,多份遗嘱存在时,以最后订立的遗嘱优先。
此前法律规定公证遗嘱效力优先,但《民法典》对此作了修改。当存在多份遗嘱时,不再考虑遗嘱是否经过公证等形式,而是按照订立时间来确定效力。只要遗嘱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合法,形式符合自书、代书、打印、录音录像、口头、公证等法定形式要求,就都具有法律效力。若出现内容抵触的多份遗嘱,最后所立的遗嘱反映了遗嘱人最新的意愿,所以法律赋予其优先效力。例如,甲先立了一份自书遗嘱,后又立了一份公证遗嘱,最后又订立了一份代书遗嘱,在没有其他无效情形下,应以最后这份代书遗嘱为准执行遗产分配。
当我们探讨遗嘱都有哪些顺序时,除了明确遗嘱本身的顺序,还有一些相关联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遗嘱执行过程中可能面临的挑战,像部分继承人对遗嘱真实性存疑等情况该如何处理。另外,遗嘱设立后,如果出现新的情况,比如家庭关系变化、财产情况变动等,如何合法有效地变更遗嘱顺序也是关键。遗嘱不仅涉及财产分配,还关乎家庭关系的和谐稳定。如果你在遗嘱顺序确定、执行以及变更等方面还有诸多疑问,别让困惑一直困扰你。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