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可以办理不动产权证吗?
拆迁安置房可以办理不动产权证吗?
拆迁安置房可以办理不动产权证。通过正规拆迁程序取得的安置房具有不动产权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完税凭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其满5年取得完整产权,可以依法领证。
办理房产证需要以下材料:
1、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
2、商品房销告统一发票原件。
3、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
4、完税凭证。
5、身份证复印件。
6、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
7、已婚的需要婚姻证明复印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条
国土空间规划应当细化落实国家发展规划提出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要求,统筹布局农业、生态、城镇等功能空间,划定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
国土空间规划应当包括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和规划用地布局、结构、用途管制要求等内容,明确耕地保有量、建设用地规模、禁止开垦的范围等要求,统筹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用地布局,综合利用地上地下空间,合理确定并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拆迁安置房该怎样办理不动产权证?
拆迁安置房办理不动产权证,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收集相关材料:准备好房屋权属证明、房屋拆迁补偿协议、房屋完税证明、登记申请书等材料。
2、提交申请:向房屋所在地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交申请材料。
3、审查申请:不动产登记机构将对申请进行审查,包括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要求等。
4、办结手续:如果申请符合要求,不动产登记机构将在30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并颁发不动产权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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