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劳务合同不想去了需要赔付违约金吗
一、签了劳务合同不想去了需要赔付违约金吗
在劳动者与雇主约定了服务期限以及竞争者禁止条款等合同条款之后,即使双方已经签订了劳动契约,但是未能如约履行劳动给作为雇主带来财务上的损失,则此时的劳动者就有义务向雇主支付一定金额的违约金。
违约金的具体额度不应超出雇主要求劳动者承担的相关培训费用的上限。
《劳动合同法》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二、起诉被告人可以在劳务合同签订地吗
不可行。
依据《民事诉讼法》之法规,关于合同所产生的纷争之诉讼,应由被告户籍所在地或合约实际履行地点的基层人民法院受理。
由此可见,在涉及劳务合同的法律纠纷中,原告通常只能选择在被告户籍所在地或者合约实际履行地点的基层人民法院进行起诉,而非在其他地区进行起诉。
首先,对于劳务合同引发的上诉案件,一般的处理方式是前往被告所在地区的基层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其次,若被告的户籍所在地与其正常居住地不符,则应当向其长期居住的那个地区的基层人民法院递交诉状;最后,考虑到这起纠纷源于合同问题,当事人也有权向上诉合同实际履行地点的基层人民法院提交诉状。
郑重声明:文章来源于网络,仅作为参考,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处理!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