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不和起诉离婚能成功吗
一、感情不和起诉离婚能成功吗
若因情感不合而提起诉讼要求离婚,能否获得成功裁决,关键在于双方夫妻之间的感情是否真正破裂并且经过调解无法得到缓解。
法院在受理案件之后,会对相关情况进行详细的审理和调查,以确定夫妻感情确实已经达到了破裂的程度,并且这种破裂是经过调解都无法挽救的。
只有在这样的前提下,法院才会依据法律规定,做出准许两人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感情不和起诉离婚要什么证据
感情不和起诉离婚要如下相关证据:
1、证明双方身份关系的证据。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等;
2、证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
3、若涉及到子女抚养权的,则还应当提供关于子女年龄、扶养状况等相关事实的证明材料;
4、其他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