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抚养权需要哪些证据证明书
一、变更抚养权需要哪些证据证明书
变更抚养权所需提交之证据包括:
1. 证实对方抚养不尽责或有虐待行为之证据;
2. 被抚养人无他/她人照顾,而另一方享有其他监护权的证据;
3. 子女由申请人照料更有利于其发展之陈述;
4. 证明另一方患有慢性病或其它严重病症,或是存在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不宜继续担任监护人的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六条
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二、上海市抚养权律师收费标准
关于我国上海地区监护权诉讼律师收费问题,该标准并非固定,而是基于案情及其复杂性作相应调整。
当无财产纠纷案件受理时,依照政府指导价 3000-12000 元 / 宗实施收费;若涉及财产纠纷,费用将依据标的金额范围实行分段累积计算方式。
依此原则,10 万元以内(含本数)部分收费比例为 8%-12%,若低于 3000 元则以 3000 元计收;10 万至 100 万元(同上)部分收费比例为 5%-7%;100 万元至 1000 万元(同上)部分收费比例为 3%-5%;1000 万元至 1 亿人民币(含本数)部分收费比例为 1%-3%;至于 1 亿人民币以上部分收费比例为 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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