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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公司的债务可以由分公司承担吗-

2024-04-18 09:52 分类: 交通事故赔偿 阅读:

  总公司的债务可以由分公司承担吗?

  总公司的债务不可以由分公司承担。

  总公司的债务是不可以要求分公司来进行承担的,因为分公司只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其并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也没有独立的法人财产,所以分公司是不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分公司需要承担总公司的债务吗?

  分公司不需要承担总公司的债务。

  分公司是公司的分支机构,总公司的债务是不能由分公司来进行承担的,但是分公司的债务是需要总公司来进行承担的。总公司的对外债务,是由总公司直接管理的责任财产清偿,不能清偿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直接执行各分公司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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