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损坏他人财物较轻如何定性
一、故意损坏他人财物较轻如何定性
关于故意损毁他人财产的犯罪行为,应依据具体情形加以判定:
首先,若存在故意毁损公私财物的行为,造成的损害程度轻微,情节也不甚严重的话,那么这就属于一种普通的违法行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标准大致如下:
对于此类行为,可处以五天至十天的拘留,同时还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如果情节较为严重,则可处以十天至十五天的拘留,并且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其次,如果行为人故意毁损了重要物品,导致的损失极为严重,或者其采用的毁损公私财物的手段极其恶劣,那么这种行为便构成了故意毁损财物罪。
在这种情况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标准大致如下:
对于数额较大的案件,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案件,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而对于数额巨大的案件,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案件,将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需要注意的是,故意毁损他人财产与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备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破坏通讯设备罪等危害公共安全罪之间的区别在于,后几种罪行所破坏的是特定的财产,侵犯的是其他独立的客体,
因此,刑法已经为这些罪行单独设立了相应的罪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故意损坏他人财产怎么判
故意损坏他人财物不构成犯罪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